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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夫妻两是2004年12月登记结婚的,2005年05月生有一子。现在感情已完全破裂,从08年1月开始在经济上已经分开,她除了给儿子买过衣服外,儿子的生活,学费、房租都不负责,都由我承担。我们是在广州打工的,儿子出生是在老家四川,2005年10月的时候来广州,2006年9月送回老家由爷爷奶奶带,2008年10月又接到广州上幼儿园。 房子:2006年9月开始到2008年10由我爸妈在老家镇上建了一栋房子我就负责有钱就寄,其他的不负责,我06年和07年的工资平均有2400,08年有2800,她06年带小孩没上班,07年的工资平均有1200,08年有1500,07年除去用的我们一个月可以寄回2000左右。08年经济纠纷开了,经济分开后我买了一台电脑当时价值3800和一台洗衣机当时价值1800。08年9月用她的钱装了宽带价值1380。现在我们协议离婚,儿子归我,她不用付任何费用,家里的房子(现在还欠1.8万的债)归我和我父母不用给她分,电脑和洗衣机归我。之前我们共同买的电视(当时价值999),电压力锅(当时价值240),电磁炉(当时价值298)归她。我想问下协议怎么写?先谢谢啦!

离婚 2009-06-30 23: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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