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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是省电视台,我是主持人,目前有两个问题询问,第一是上班打卡制度,一刀切,不按工种,硬性要求每天上午下午都要去单位打卡,少打就扣,多工不奖,我这种特殊性质的工种也算在内。但工资按照工分来定,工分是按照节目制作出来评定后,采访一部分,现场主持一部分,配音一部分,总体来说和时间无关。单位这种打卡制度合理么?第二是关于出差住宿和餐补的问题,我单位至今依然是每日没人250元住宿和30元餐补,这合理合法么?我是福建省的!

其他 2021-02-26 15: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打卡制度合理性值得商榷,但属于单位自主决定范围; 2、出差住宿及餐补问题,也属于单位自主范围。 因此,建议单位召开领导会议、职工大会进行研究决定。
  • 你要认为单位 制度不妥,可以提出建设意见。但变更 前要执行单位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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