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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是离婚的之前有处过一个男朋友、后来想和他分手他始终没有同意一直纠缠,直到2021年1月28号我姐出去和一个朋友吃了一顿饭被他知道了他就找到我姐住的地方进屋先是争吵了几句然后打了她两个耳光随后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并且拍了裸照。事后我姐对我爸说了,我和我爸就去了我姐住的地方把这个男的找了过来让他把裸照给删除了,当时我们是想报警的但是我姐有一些她的顾虑最终就没有报警。当时他跪地求饶了并且写了一份悔过书也承认了强奸拍裸照的事实,而且当时我们都有拍下视频。但是没有做更近一步的证据收集比如精液体毛什么的就这样私了了。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算了,但是过后这人开始跟踪骚扰发信息,打电话、半夜上门敲门弄的我姐现在有些精神崩溃,已经严重的影响正常生活。我想问一下现在这种情况我们再报案强奸可以吗,手里的这两样证据(当时谈话的视频和他手写的悔过书)能作为有效的证据吗?事情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床单和屋子都已经清理过了,现在因为害怕他上门骚扰已经把房子换了,恐怕是调查取证也不会有什么进展了。事情就是这样,现在全家人都很焦虑上火,希望律师能帮我们判断一下我们报警后能不能顺利的起诉他判他刑。期待您的回复,拜托了

诉讼 2021-02-27 01: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债务关系的证据,但还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得到法院的认可好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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