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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被成年人以砖头恐吓,是否构成犯罪

刑事辩护 2021-03-01 10: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恐吓他人的,不认定为犯罪,如果是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恐吓他人,情节严重,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认定为犯罪。
    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在触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八项罪名时,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即不予以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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