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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某快餐店兼职,是小时工,15每小时,工作五个小时,我是全职两天转兼职四天,全职每天11个小时,第七天因老板说压一周工资决定辞职,期间老板说前两天培训不给钱,我六天工作期间有五天没在规定时间下班,严重超过了约定的工时,老板说多干的时间是我自愿不算加班,因全职转兼职所以全职的饭费扣除,迟到三天工资扣除,最终给我六天开了125块钱,因工资问题意见不一致,产生纠纷,想要申请劳动仲裁,现有如下情况,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作牌,没有打卡机,但有部分工作相关的聊天记录,上班下班打车记录,工作周围监控记录,请问我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可以受理并取得应得工资。

其他 2022-12-14 07: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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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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