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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开发商那租的房子,装修使用后房子卖了,房东在合同到期后要收回房子自己用,那我装修款怎么办

其他 2021-03-02 16:5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有没有签合同?合同中具体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对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关于具体情况及您的意愿,您方便的话,我主页有预留方式,您可详细与我沟通说明,我会竭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为您提供专业的帮助。
  • 您好,您的装修属于添附,可以和房东协商补偿,我可以为您草拟和解协议,如果委托律师处理可以使纠纷解决更加高效快速,您可以电联我为您提供建议,随时为您服务。
  • 你好!你们本来怎么约定的?一般按照约定履行就可以。你装修时经过房东同意吗?具体情况你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我,我了解清楚你的情况后会进一步为你分析,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 跟您了解一下详细情况
  • 您好,房租到期、房东要收回房子,对于装修费的补偿,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您好,您合同上约定了没?关于这块。
  • 您好,要看租房合同约定,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与我沟通具体情况,我会为您详细解答,咨询是不收费的,随时欢迎您。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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