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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一男子与前妻离婚,子女判给男方,男方在和别的女性住在一起半年多发生意外死亡,在此期间买有楼房一套和一些家电设施等财产 。 1. 在什么情况下是指同居,他们是否属于同居,女方是否有继承权?2.子女 有多少继承权?

其他 2009-07-01 09: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个属于同居,但是女方无权行使继承权。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这个男子没有写下遗嘱,那么男子的父母、子女都按照每人一份的份额平均继承其遗产!以上意见,供参考!
  •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障,没有继承权。没有父母,配偶,子女继承全部遗产
  • 你好,离婚后,与别人同居,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合伙关系处理,就是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子女有继承权,与父母是同等份额. 没有结婚,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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