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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离婚手续一个月后可以在女方户籍地领取离婚证吗?

离婚 2021-03-04 15: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一般可以沟通解决。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向我的咨询问题,若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先建议需要及时沟通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协商或者到法院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你好,关于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也就是说,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主要依据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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