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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首付是女方出,月供男方出,房子写女方名字,那么房子属于谁

离婚 2021-03-08 10: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好,婚前财产应属于个人本身,但是您这种情况房子的所有权应属于你们二人的共同财产。
  • 你好,这边是已经结婚了么
  • 婚前男方出资写女方名房子归男方。
    但是,如果在婚前男方是贷款支付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后男方需带女方进行补偿。
  • 我们可以帮到你,具体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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