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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在2009年12月两人说是假离婚去民政局离婚。当时房子儿子给她。离婚后两人在一起过夫妻生活。所以我打工的钱全部给了她。2011年10月她说她嫁人了。请问我可以拿回我的钱物吗

诉讼 2012-01-17 09: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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