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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要去对方户籍地吗

离婚 2021-03-18 13: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则只能选择起诉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立案时常规需准备的材料有: (1)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起诉状三份; (4)被告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或经常居住地证明原件( 复印件)。
  • 可以去被告户籍地,也可以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专业处理离婚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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