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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12/5号这样自离了,在公司待了5年多,一直是在噪音大的环境工作。自离后去体检换工作,才发现,耳朵不行,高频,今天3/22去医院检查,医生说不影响生活,不但能在环境噪音大的地方上班了。请问一下,这种该怎么向之前在职的公司索赔啊。

其他 2022-12-13 08: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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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具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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