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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4年前借了10万元人民币给了对方,讨要至今对方未还,打电话不接,还找不到人,请问怎么解决

其他 2021-04-02 16:5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
  • 确实无法联系只能起诉,有对方身份信息
  • 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进行偿还借款
  • 你好,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款。
  • 详细说说事情具体情况
  • 需要根据你现有的证据来判断是否适合诉讼,如果可以诉讼的话,通过法院判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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