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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初二去娘家拜年被三个人打至轻微伤,原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打我,后来才知道是小孩子纠纷,但是那个小孩子不是我家的小孩,住院10天,对方付了医药费5000元,现在还有别的费用没给,调解对方全部加起来除了医药费只肯出5000块,我不同意,现在是把他告上法庭,这个时候我没有律师怎么办,告他的话我又该怎么去告?

其他 2021-03-28 16:1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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