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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是出生的时候,医院用药不节,导致智力低下;加上缺少与人交流沟通,有交流障碍;在成年后具有狂躁症状,容易敲打锅碗瓢盆,但没有伤人动作。到省安宁医院精神科进行短期治疗,诊定为精神病患者。已经办了残疾证一级及低保。1、现在生活在老家海南儋州。因为老家没人照顾,能否安排到海南当址精神病医院,或者是养老院,有什么条件及政策帮助?2、如果把他接到江苏南京或其他发达省市,可以享受当地医保报销吗?这个报销的额度?另外是否也可以入住到发达城市的养老院或精神病医院?3、由于长期入住精神病医院费用比较高,能否有其他的解决方式,谢谢

其他 2021-04-03 18: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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