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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1,2007.4.1前执行费实施预交,申请执行人未预交执行费的后果是什么?2、2007.4.1后,执行费由实际执行到位财产中扣除,若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执行部分资产未扣除已经到位部分的执行费,后果是什么?申请人可以不用缴纳任何执行费继续申请执行吗?法院不收取执行费的责任是什么呢?谢谢。

其他 2021-04-04 12: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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