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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司于2021年1月8日招聘了一名司机,招聘时口头约定过试用期后购买社保,1月27日司机在装货过程中扭伤,当天上午扭伤还出去送了一趟货,回来他自己口头表示脚疼,所以立刻安排同事带他去医院拍片治疗,当天把工资(1-8号-1-27日)以及看病的费用都结算给他了,期间我们尚未签劳动合同。2月份公司放假直至年初八(2月19日)开工,司机前来公司报道参加开工会议后就说脚不方便没恢复好然后就没来上班,3月1号行政这边通知他前来一同去医院复查后回来司机开始上班,截止到3月15日把车撞了2次老板娘说了他一下他就跟老板娘吵架,3月1日~3月15日期间跟其他同事严重争吵2次,3月15日当天老板跟他谈话并支付了他2000元补偿,他表示自离下午就没来上班了,一直到3月25日财务这边核算工资通知他来领取,他不同意,说还要营养费跟补偿,要求公司补偿他2月3月4月份的工资合计15000。现在我们公司没跟他签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但是他本人要求要走工伤流程,请问我们需要怎么配合处理。怎么做。

其他 2021-04-09 10: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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