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甲乙两公司于05年10月1日签订项目合作合同有效期3年,07年5月1日,甲公司被丙公司整合,成为丙的分公司,同年8月1日,乙公司剥离,建立丁公司,10月1日,丙的分公司(原甲公司)和丁公司重新签订项目合作合同,合同生效时间是07年的6月1日有效期3年,早于丁公司剥离时间,请问这样是不是合法?

其他 2012-02-02 14:3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