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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不执行,孩子父亲不给抚养费,执行了之后又一年不给抚养费,法院以他名下没有财产强制执行不了,现在该如何维护孩子的权益

离婚 2021-04-12 15: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争取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 1.一方具有法定情形,则优先考虑由一方抚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子女在十周岁以上,且子女愿意跟随己方生活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你好,保留好证据,起诉维权。
  • 你好 可以查询财产情况的
  • 您好,您能说下详细的情况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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