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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由于男方身份证当时过期了,就写了女方的名字,婚后女方没有固定生活,男方每月还贷,现在女方提出离婚,男方父母可以要求拿回首付款吗

离婚 2021-04-12 23:5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1、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车库属于双方婚后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3、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4、【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5、【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若是借款的话,可以要求返还
  • 男方父母当然可以要回的
  • 这种情况应该可以拿回来一部分。
  • 应该属于一种赠与行为,不能撤销
  • 可以提供有关证据怎么男方父母出资及付款情况
  • 房子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母同意写上女方名字视为对夫妻双方都赠予,不能拿回首付款了。
  • 可以的,可以起诉要求返还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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