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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其他 2021-04-22 09:5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追问】我于2021年2月5日,在中华街果园路口,出现交通事故,我在二次等候区等待绿灯(我骑电动车,对方汽车),对方由南向东右拐撞向我左侧,造成我左侧髌骨骨折,至今在家静养,
    【回答】您好,交警有认定责任吗?
    【追问】事故已认定,对方全责。且对方是全险。
    【回答】到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
  • 你好,交通事故赔偿涉及项目较多,建议结合具体情况电话咨询杜律师
  • 可以参照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详情电话咨询。
  • 你好,请详细介绍案件情况,需要根据案件情况来解答。
  • 需要根据你的实际损失确定
  • 你好,事故赔偿需要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及受伤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请详细介绍案件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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