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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内出轨,家暴,女方起诉离婚。共同财产两套房子,一辆京牌车辆,京牌车辆在男方名下,两个女孩。女方提取一套房子,两个孩子抚养权,一辆京牌车辆诉求,请问,可以得法院到支持吗?

离婚 2021-05-20 17:07 人浏览
共2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您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具体如下: 对于一方不离婚法院是否会判离婚: 一般情况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有一方不离婚,那么法院一般都不会判离,但是法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1、通话记录等如能证明对方出轨外遇的,可作为证据使用,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多分;2、女方父母若明确表示结婚前出资购置的房产是赠与你们双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小孩抚养权的问题,法院一般会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解决抚养权的问题;
  • 如一方起诉,法院具体需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子女、财产等问题综合判断,做出判决。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婚后取得的财产依法分割,按照照顾女方原则分配。至于孩子的抚养权,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教育的一方抚养为原则。
  • 你好,是否得到法院的支持,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来分析确定。律师不能直接告诉你能得到或者不能。因为没有意义。
  • 您好,您可以这样主张,但是具体还是需要证据支持
  • 您好,具体分割需要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判断。
  • 可以主张赔偿,婚后财产平均分割的12
  • 协议或诉讼离婚,直接搜集证据
  • 您好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 您好,请问您在哪个城市
  • 您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根据您的描述,问题不大。诉前记得留存证据,另外还可以要求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涉及到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以及婚姻损害赔偿三个方面的内容,情况比较复杂,若有需要,欢迎来电或面谈详细沟通。
  • 您好,现在是已经提起诉讼了吗
  • 你两个孩子都多大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平分的,除非男方同意。
  • 您好,需要了解详细情况
  • 家暴、出轨都是婚姻中的过错,您收集证据了么?
  • 您的问题需要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帮您分析。
  • 你好,收集证据过错方可以少分
  • 结婚多久了?孩子都多大了?
  • 可以提供证据,诉讼解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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