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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南京出了车祸,法院判车主赔钱十三万,可车主是湖南人拒绝到庭,可法院还是判了。我申请法院强烈执行,法院因跨省找不到人为由一了了之。至今已五年过去了,得不到赔偿。请问律师我到车主当地再上诉吗?

其他 2021-04-22 12: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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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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