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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买方,中介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向卖方支付3万元定金,同时买方,卖方均向中介支付合同款的1%作为佣金。后来买方因各种原因不买了,构成违约。中介以合同中约定的“买方违约,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卖方,买方向中介支付双倍佣金赔偿,中介有权从违约金中优先收取”为由,拒不向卖方退还佣金。请问,中介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卖房可以要回佣金吗?

其他 2021-04-23 22: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的规定如下:1、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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