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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生离异,有二个孩子,我离异,有一个孩子,我们再婚共同生育一个孩子。结婚十年,去年购买一处房产,是用先生的名字购买的,办理的是银行按揭。如果我们任何一方去世,房子是由另一方全部继承还是由子女平均分配这处房产?

其他 2009-07-03 19: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个房子应该属于你们共同财产,若任何一方去世的话有一般是其遗产由配偶、子女(包括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健在的话)来共同继承。
  • 首先,这个房子应该属于你们共同财产,若任何一方去世的话有一般是其遗产由配偶、子女(包括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健在的话)来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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