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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办托老所须要办什么手续?

其他 2021-04-29 10: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
  • 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或单位)备齐材料,交临汾市行政审批大厅民政窗口; (二)受理:对提交材料不齐全的,由民政窗口受理岗位工作人员向申请人(或单位)当场出具办事明白卡;对资料齐全的,由窗口受理岗位工作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审核:由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工作人员及局分管领导对申请人(或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步审核; (四)审定:由市民政局局长对审核意见作出审定; (五)告知:由窗口受理岗位工作人员向申请人(或单位)出具事项办理结果。 申报材料 (一)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 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书应与实际申办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标准相符;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组织需提供合法证件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二)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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