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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情况是这样的,我家的果园是与村委签的合同,合同期限是从1991年11月30-2006年11月29到期,果树共100多棵树,共5.4亩。后因果树品种落后,产量低,收获不抵支出。临近的果园承包户把果园伐了改为粮田。而我父亲对果树有一定技术,于1997年将果园改建,伐掉原来的树,全部换的新品种,改建完后的果树是400多棵。至今果树仍处于盛果期,合同到期后村委不给再签合同,但口头说你再交两年钱,这两年还是由父亲来承包,这有收据。 而2008年4月份,村委却将我的果园公开竞价,村支书全文锡的亲舅全修鹏高价叫行。由原来的每亩120元,叫到每亩338元,其它村民也在别的地方叫行到土地,当时村委没有与任何叫行到土地的村民签写合同。后来全修鹏与我父亲在协商果园的时候,他出示了合同,到现在为止其它的村民与村委之间当天叫行到手的土地,都没有签定合同,我想问一下,因全修鹏与村委有直系亲属的关系,他们的合同是否有效? 期盼佳音!

调解 2009-07-04 10: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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