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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开始在公司工作,2013年10月到2014年3月离职。而后2014年3月至今都一直在一个单位,单位在2019年5月份才缴纳社保,这个的话是不是违背了劳动法,能要求赔偿吗

其他 2021-05-04 11: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搜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补交社保。也可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和社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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