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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要告儿不养老不孝,诉求将现居住房改为母名字将其房子卖了去养老院居住(现居住房市场价100-110万),现居住房是儿名字。我们是还迁房共3所,已故父亲一所(还在建设中),儿两所(一个母亲现居住,一个建设中),母现住房装修费、家电费用、物业费、水电费等皆由儿所出,已故父亲生病医疗费、丧葬费皆由儿子所出,母说不同意改房名就要走法律程序。家庭情况是:母、父已故、儿(月收入4500-5000)、儿媳靠养老保险(身患恶性脑癌,在放化疗治疗中)、2女、1孙子(未成年)、1孙女已出嫁。作为儿子一方应该如何解决

其他 2021-05-12 16: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介绍的情况,既然房子登记在你名下,那么从法律上讲,房子所有区就属于你的。
  • A你好 从物权法上说 房子是属于你母亲的,如果你跟你母亲之间有关于该房屋的约定
  • 首先需要确定3所还迁房的所有权,还迁房系父母的共同财产,还是父母子女共有的财产。已故父亲的财产有哪些?已故父亲的财产属于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母亲是否对还迁房享有份额以及享有多少份额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进行具体分析,才能为您提供意见。
  • 5:您好!请问已经起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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