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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开发商于2017年7月,签定了房屋拆迁置换合同,约定于2019年7月交房,未约定逾期,可在去年工程主体完工。今年因资金问题,无法继续开工,(至今没有开工迹象)。在过2个月就逾期2年了,我该怎么办?此工程挂靠在县城投公司,属于棚户区改造,就找开发商,他让我上访,我也上访过,信坊办推给住房办,住房办推给城投公司,最终城投公司答复:它们只负责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其它事宜有开发商负责,开发商说:政府的补助金不到位,无法继续施工,现花房屋拆了4年了,逾期2年了。我该怎么办?另外逾期合同未约定,有没有补偿,我该怎维护我的合法权利。谢谢!

拆迁补偿 2021-05-20 21: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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