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田东天等大新至巴马高速公路征地赔偿金,高速指挥部现场测量数据公布为三户共同拥有(因三户当事人存在纠纷),纠纷当事人2021年2月5日已有提交调解申请书到村委会,但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至今村委会没有组织调解过,事后当事人有追问督促尽快帮忙调解,村委会多次回复已经将材料上交镇政府由政府统一安排,声称有纠纷的征地案件征地赔偿金一律暂不批拨款。在当事人耐心等待调解通知,但一直没有得到通知没有协调。最终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委主任滥用职权擅自协同另外涉案用户暗自联络自称知情人(假证人)在没有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隐瞒镇政府相关部门私自办定纠纷归属认定并出据证明书批准补偿金批款等行为(原应属三户共同享有的补偿金仅办定并已拨款到另外两家关系户中),导致案件更加复杂、难于追回资金。实际危害到当事人的利益。在当事人得知赔偿资金已拨款后追问纠纷办定决议书时,依然态度恶劣、推卸责任、还恐吓当事人声称如对此办决不服大可上告。这种情况怎么办?

征地补偿 2021-05-13 21: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