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2007年9月15号和房东签的转让合同,当时后院宾馆有14间客房,前面门面有50多平方是餐馆,后经我改造巴门面一半隔开租了出去,一半我当宾馆的前厅,当时后面宾馆的合同写了7年,前面的餐馆的写了5年,房东说有可能5年后前面的要修,修好后还租与我,要是不修跟着后面的合同走,当时注明:<前面餐馆的5年,><后面宾馆的7年>今年,前面的到9月15号满了,房东没修,请问;房东可以收回房子吗?而且还不让我转让吗?《当时转让费65000元,房租55000元》,而且宾馆我投资了20万,请帮帮我。

其他 2012-02-05 11: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昌吉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