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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是20年的应届毕业生,去年12月份被一家公司录用,并签定了就业协议,报道时间为今年的7月份,协议约定如果我孩子违约需要支付9000元的违约金,在今年2月份我孩子被另外一家公司录用了,上班时间为今年的3月份,收到后面公司的录用通知后,我孩子就告知前面的公司不用去了,请问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支付违约金9000元吗

教育 2021-05-15 01: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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