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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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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30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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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咨询:我是一个应届毕业生,在一家公司工作不满一年,与公司的协议签订为一年,现在公司要辞退我,请问公司是否可以在这个时候辞退我,我听说应届毕业生工作不满一年不能被辞退,不知道是否有这样的规定?如果公司一定要辞退我,请问公司的赔偿金应该是多少?怎么计算?谢谢各位的回答!

  劳动法律师答复:

  应届毕业生去用人单位工作,大多都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提问者所说的与公司签订一年的协议,也许就是指的就业协议。由于james在这点上没有明言,笔者暂就认为其为就业协议。

  毕业生就业协议是一份比较特殊的合同,它不同于劳动合同,其主要目的并不在于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而是着眼于协议签订后到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正式工作前的双方关系。所以就业协议大抵有“劳动合同签订后,本协议失效”之类的规定。

  那如果毕业生去用人单位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呢?这是现在比较棘手的一种情况。各类看法较多,比较主流的观点是,既然就业协议上设有简单的劳动关系内容,如工资、试用期等,则在其有效的时候,还是应当按照就业协议的要求履行,如果不履行,则算违反了就业协议的约定。

  笔者收集的不少就业协议版本中都有违约金一栏。如果应届毕业生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时该栏填写了,那现在公司要辞退你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公司按约定给你违约金。不过这时就不能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去看待双方的关系了,所以劳动法的经济补偿金等约定也无法适用于此类情况。

  当然由于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法律地位复杂,笔者所说的只是一种较多人认同的看法。实际处理起来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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