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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男方婚前公证名下一套贷款中房产,自结婚之日起将此还贷中的某房产赠予女方50%产权,如今分居准备离婚,贷款并未还完,但只剩少部分即将还完。想咨询如果在分居两年内,男方还完贷款,然后变卖房产,重新买一套房,写他父母的名字;或者把所卖房款,打到他亲信人账户;如有以上情况出现,房产已被他偷偷处理出售,他再来找我谈离婚,即便我有公证书,到那时向法院起诉是否会为时已晚?法院还会判他强令执行把变卖房产一半的钱给我吗?

离婚 2021-05-17 10: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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