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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公去世,婆婆健在,家里婆婆名下有套房子,公公名下有套房子,公公去世没有做任何安排,我和老公一起过18年,我们一个儿子,老公提出离婚,我有继承权

离婚 2021-05-19 09:56 人浏览
共20位律师解答
  • 您好! 继承过来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婚姻法》被《民法典》所替代。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 您好! 根据继承过来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婚姻法》被《民法典》所替代。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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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涉及到老公在何时继承的一个前提。
  • 您公公去世时,双方是否已经结婚登记,是否有遗嘱了呢
  • 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一般定位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可以要求继承,如需律师帮助,可以详谈
  • 您好,继承来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请讲述具体情况和问题
  • 您好,可以争取部分的份额
  • 您好,正常情况下您有继承权。
  • 您好,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方便细节沟通一下吗
  •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没有遗嘱的,财产继承按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你没有你公公名下房子的继承权。
  • 这个小孩子有继承权,可以继承一部分财产,您这边是没有的
  • 如果离婚的话你是没有继承权的。
  • 您好,婚内一方继承得到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遗产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适用法定继承,您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可以继承遗产的。现在是要看您配偶是否愿意继承遗产。
  • 公公去世后的房屋,您有权利继承。
  • 您好,我是姜律师 根据您陈述的情况分析结合法律规定,您可以分割公公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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