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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未经本人同意,将你违法的视频发布全网平台,还未打码,还后期配音制作,说是警戒,起到宣传教育作用,还说不是侵犯隐私肖像权,说配合执法宣传,是义务。

其他 2021-05-19 06: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所属的这情况并不属于侵犯你肖像权的行为。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读者了解、认识事实真相等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的肖像权。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 建议协商要求打码处理,用于执法宣传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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