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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08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今年才与南京一所高校签订了三方协议,并回母校办理了派遣证。于6月30日办理了入职手续,并签署了合同。约定6月30到9月30为试用期,服务期4年,学校让我办理了工资奖金等卡,也交了五险一金,留下了我的户口迁移证和档案。但是昨天我却接到了今年曾去应聘的武汉的另一所高校的通知,让我去报到。这是我梦寐以求的高校和岗位,专业极为对口,但不知我能在试用期调动吗?户口、档案、保险、公积金等怎么办呢?十万火急!求助!

其他 2009-07-05 09: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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