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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出了交通事故,我爸骑电动车直行,对方(混泥土车)转弯(未打方向盘,未按喇叭)时把我爸撞伤,导致我爸脚受伤严重,当时叫了救护车直接送往市人民医院进行手术,医生诊断大拇指、以及后面的两个脚指头骨折,脚板撕裂严重,已经切除坏死的肉,脚面缝了50多针,交通管理局通过视频查看对方全责,现在一切费用都由我们受害方在支付,我该怎么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呢,

其他 2021-05-22 17:05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交警大队会组织调解,若调解不成,保存好相关的诊疗资料以及医疗费发票,等你父亲病情稳定了,做一个三期鉴定,若构成伤残,还可以一并做一个伤残等级鉴定,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 要求混凝土车辆驾驶人、所有人、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医药费可先申请道路援助基金垫付。
  • 你好,你是上下班途中吗?要看是伤残等级的
  • 你好,可以先起诉对方付医药费的
  • 如果对方全责,是否有保险
  • 治疗结束之后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 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要去对方承担的
  • 您好 这个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的
  • 可以提起诉讼,可以委托律师拿到合法赔偿
  • 两种处理的方式 一种是私下协商 一种是通过起诉解决
  • 一、既然对方全责的话,那对方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二、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受害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人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三、如果对方是机动车辆的话,会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先行赔偿,剩下的不足部分才由你们双方按照事故责任划分比例进行赔偿。 四、就赔偿事宜,你们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交警调解。如果对方不愿赔偿的话,你们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 你好,建议待你爸爸治疗结束后,可以起诉要求肇事方承担医疗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果有伤残等级的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
  • 事故认定书出来了没有,这个要做伤残鉴定的
  • 你好,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
  •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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