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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三年11月,在拘留所里待了二年2个多月,还剩还有一年8个月在监狱里,请问这种情况还能减刑吗?

刑事辩护 2021-05-28 15: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的,建议委托律师提出申请。
  • 你好。减刑要看在监狱的表现
  • 如果表现良好,可以减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只要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减刑,只不过起始时间有先后。   三年有期徒刑的按规定最多可以减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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