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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订了一份店铺租赁合同。是通过先前的租户转租给我。然而跟那个房东签了合同。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押三付三的租金,7000块钱一个月。三个月的租金付给了房东。压的三个月的租金就付给了那个转租的人,按理说我应该把租金转给一手房东的。当初以为他们俩是说好了。所以才把押金转给了转租的那个人。现在问题就是。房东说没有收到我的押金。合同期满之后,这笔钱他是不会给我退的。对于那个转租的人。我有权利要求他把押金退还给我,然后我再转给房东吗?在有房东去转给他。

其他 2021-05-26 08: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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