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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4年结婚!现在双方都有工作!生有一子7岁。在读小学一年级!因为性格不合现想和原配离婚!对方不愿离,为有单方起诉!本人名下有200平方的宅基地房子!在广州!是婚前父母赠给的!儿子抚养方面跟哪一方都可以!跟女方男方给抚养费!跟男方女给抚养费!这种情况下如过女方要分房!能分得到吗?不分可以离婚吗?现在生活上开资都是男的!钱财方面是分开的!谢谢~~!

离婚 2012-02-01 20: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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