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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的孩子在学校撞到别的孩子手上泡面被二级轻度烫伤,学校该负责任吗

其他 2022-12-09 15: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孩子在学校受伤的,如果学校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则学校无需负责。学校没有尽到前述职责的,应由学校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学校之外的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学校有责任的,管理不到位,具体比例由法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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