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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向我们放贷,是不是违法

行政诉讼 2022-12-09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涉嫌从事赢利活动,你们有权投诉。
  • 看数额和次数 和利息 这种情况
  •   一、职业放贷人不犯法,职业放贷人目前不会判刑,我国《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暂时没有对其进行惩罚规范,也就是说放高利贷不算是犯罪行为。

      二、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明确,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九条: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第二十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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