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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今年的11月19号结了婚,女方是通媒人介绍的,说起来有点老亲,在认识一个月左右女方提出给她二十二万买车,算是借给她的,借条会写给我,婚前协议也会写好,我爸爸帮我打了二十二万给也.但最后一直拖着不给我写.然后我想想自己是讨来做老婆的写不写也就算了.在认识的十月期间还向我了见面礼5000,玉手手镯一个,名表一个8000,衣服加上其它开销在几千元左右.但是从来不跟我接触,要东西了会打电话给我.在婚前又向我要了6万8作为聘礼,结婚当晚也不跟我同房,两个人是分房睡的,过了二十天后才和我发生关系,只发生了两次关系,过了几天因为一点小事半夜吵了几句就夺门而去回去了娘家,我曾去过她家6次期间有两次是我父母也一同陪去的,在去她家的第三次她说怀孕了,过了一些时间说小孩掉了,在家养身体,找种种借口不肯回家,年前的大年三十我又去叫她回家,说我天天去烦她叫我不要去,所以过年我也没去她家拜年,现在又说我不关心她身体,过年也不去拜年,在年初8我又去接她,她不但不回来还拿登子砸我用脚踢我,跟我提出离婚.我想问一下她这样的行为构不构成婚姻诈骗,我所以给她的钱是否可以全部归还.

离婚 2012-02-02 05: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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