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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终止妊娠两个月,男方要和我离婚。且诉讼材料上写的我是原告。车(贷款)和房(贷已还完)为男方婚前购买,彩礼两万多也为婚前所给。现男方要求我返还彩礼,净身出户。我能要求他赔付流产住院费,精神损失费(因为他的缘故,患了抑郁症也耽误了上班,有诊断证明),并且离婚后没有地方住,可以要求他支付半年的租房赔偿吗?

离婚 2021-06-07 09: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后,便不再是合法夫妻,便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说了。在法律上,离婚后两个人没有关系了,与路人无异,你的财产是你的,他的是他的。 所以说,离婚后,便不能再争夺家庭财产了。但是对你们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可以进行协商。
  • 具体看协议,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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