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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桂林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员工,1998年冬从部队回来后,于1999年6月开始在公司上班,当时签了一份合同,具体年限已不记得,后来于2009年1月1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至今。当时的公司与国有集体企业,2013年公安部要求企业改制与公安机关脱钩,公司于2015年开始改制,但从没召开过任何与改制相关的会议,员工们也从不知道改制的信息,直到2018年10月总经理宣布改制完成,公司名称变成了桂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没有给员工任何补偿,到2020年大家才知道,公司被以造假材料完成了改制,并且被法人注册的空壳公司利盾保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完全吞并了,我们没有拿到一分钱补偿,集体企业就完全变成了自然人的企业,并且我们的劳动合同也没有变更,在公司名称已变更后,我们持有的还是原来的合同,现在被对方采取种种逼迫手段让在公司无法生存下去,包括停工资等,我们该怎么维权?

工商事务 2021-06-08 07: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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