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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在实习,实习期间,我一天工作13,14个小时,而且一天的工作只有60多,这样我很是苦恼,请问一下他们有没有侵犯我的利益,或是权利,劳动法不是规定一周平均工作时长不得超过44个小时吗?

其他 2022-12-09 00: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 你好,如果存在加班单位应向你支付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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