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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黑龙江省佳木斯郊区的我们承包的是连江口十三大队的土地在二月份之前把所有费用都交齐了包括土地承包费水利肥田间管理费现在让我们补交水利得每公顷200元还有水务局的一个文件不交钱就不让报种植者补贴我想请问您这样合法吗水务局有没有权利这样做我们应不应该交这钱麻烦您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农林牧渔 2021-06-14 07: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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