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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2012年2月1日晚上9点多,地点在凌西**医院门前,自己家的出租车被对方机动车追尾,对方通过保险公司判对方事故全责,对方也认定自己100%的责任(没有报警),之后修完车打电话找对方理赔,对方自称在修车有事无法来理赔,经过多次问他什么时候可以来理赔,他说自己不认可保险公司的赔偿数额,后来我们在多次和他商量未果。对此事一拖再拖,对于这种没有诚信的处事态度故意拖延时间,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如何尽快解决此事呢?请教各位,谢谢!

调解 2012-02-03 22: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的问题涉及赔偿事实根据的证明问题以及赔偿能否顺利实现的问题两个方面。因此建议立即报警,由交警依职权出具事故认定书或事故证明;其二及时了解对方车辆的三者险情况,主要是商业险,因为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就是2000元,商业三责险情况涉及将来诉讼是否有诉讼保全必要以及是否能够顺利拿到赔偿。最后作为营运车辆一定会有营运损失,但该笔损失正常情况保险公司的责任险不赔,也就是对方车主即便是大保险,自己也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 完善证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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